2007年4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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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小贴士

  询问和质询的异同

  询问与质询都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运行方式。询问和质询,都是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名义提出问题,要求有关机关作出答复的;对询问和质询,可以口头答复,也可以书面答复。
  询问和质询的主要区别是:(1)询问的功能,主要是获取情况;质询的功能,主要是批评。(2)询问的程序比较简便,随问随答;质询的程序比较严格,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。(3)询问是在审议议案和报告过程中提出的;质询在会议期间随时可以提出。(4)询问可以个人或联合提出,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;质询只能书面联名提出。(5)询问可以由被询问机关的负责人答复,也可以由被询问机关下属机构的有关负责人答复;质询必须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答复。          
  本报法律组